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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公示(德纳醇醚项目)
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吨醇醚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企业所在地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是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且依法开展了规划环评公众参与且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均符合规划环评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的要求,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第三十一条,“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简化:(一)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二)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10个工作日的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三)免予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张贴公告的方式”,故本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限定为5个工作日报。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醇醚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建设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概要:为开拓市场,扩展项目产品线,德纳公司拟投资2274.13万元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二期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0000吨醇醚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技改项目总用地面积1900平方米。技改项目于2026年5月12号取得了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滨政服投资备〔2026〕1182号)。
(二)现有项目情况概述
《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2000吨/年废液废气焚烧、450吨/日废水生化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2月24日取得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滨环管〔2018〕17号),于2018年5月26日通过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自主验收,于2018年6月19日通过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滨环验〔2018〕4号),备用焚烧炉项目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新建672平方危险废物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4月12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盐环表复〔2021〕22011号),项目于2022年1月2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期技改项目《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双封端聚醚(年产乙二醇二甲醚6000吨、二乙二醇二甲醚1000吨、二丙二醇二甲醚1000吨、二乙二醇甲乙醚1000吨、丙二醇二甲醚1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1月10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盐环审〔2022〕7号),该项目于2024年8月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期技改项目《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环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年产3万吨2,2,4-三甲基-1,3-戊二醇单异丁酸酯、1万吨2,2,4-三甲基-1,3-戊二醇二异丁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1月18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盐环滨审〔2023〕2号),该项目于2024年8月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期项目《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5万吨/年水性/高固体份高分子合成树脂及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6月11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盐环审[2024]5号),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还未验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技改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总有机碳、SS、氨氮、总氮、总磷、AOX、全盐量。
技改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VOCs、氯甲烷、甲醇、硫酸雾、氯化氢等。
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精馏残液、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物等。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1)废气:技改项目副产精制酸性废气经一级碱吸收预处理后与工艺有机废气、储罐废气合并经四级水吸收+焚烧炉焚烧+急冷装置+一级碱吸收+一级水膜除尘+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6.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技改项目工艺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经两套生化系统“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UASB+兼氧池+PACT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池”(处理能力为150立方米/天)和“UASB反应罐+SBR反应罐”(处理能力为300立方米/天)处理后合并经排放监测池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通过设备选型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置隔声罩、减震垫,种植绿化等降噪措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精馏残液由厂内焚烧装置自行焚烧处置,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不外排。
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可行可靠。
(五)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2)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3)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4)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5)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不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功能类别;(6)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须在区域内平衡; (7)经公众参与调查,技改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好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污染物总量在区域内平衡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技改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XY22MEqHOwYeoh5hh1RHQ 提取码: mkm5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105106571
(十一)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凯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邮箱:18066193585@163.com
电话:18066193585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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